吉林省和龙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成不法分子“敲诈”敛财工具

不法分子涉嫌利用国家高标准农田改造政策项目,在无任何明确法理身份的前题下,违规操作挂靠他人公司,非法运作围标、串标,敲诈不同标段施工单位数额不等钱财数笔。当地农业农村局涉嫌失职失责,监管不利、工作不作为,涉嫌向省级财政部门虚增虚报项目工程造量、套骗国家财政设施农业专项资金,涉嫌应对省市上级部门检查完成为政绩冲功显绩,涉嫌与不法分子里应外合搞串联,直接或间接默许并配合不法分子利用此农业项目持续坑骗被害人,至使具体施工单位被不法分子故意环环设套坑骗。即使被害人将现象向该局多次反映后,其仍然对不法分子不法行为不加以制止叫停,不采取䃼救措施,未能及时做到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存在的问题和现象,造成被害人面临巨大经济损失,维权无门申诉无期。

蹊跷的和龙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中标过程:

丁焕春诱导被害人杨巍先进场施工,后去围标、投标,与项目主管部门私下运作内定中标人。(有与主要不法分子之一范博的电话录音为据)

和龙市2019—2021东城镇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2023年12月26日正式对外公布招投标公示。

然而不法分子丁焕春、范博等人先前运作挂靠的中京建业(陕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却先于2023年11月7日,即提前一个多月与被害人杨巍担任法人的内蒙古威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该项目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后因不符合该项目招标要求,中京建业(陕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未能入围该农业项目施工建设招投标。于是,丁焕春 范博等人就从新运作找来吉林筑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投标、并最终中标。

但项目前期已经实际进行施工的施工方内蒙古威曼公司角色和施工身份却没有更变,并且相继履行着施工义务。同时丁焕春、范博等人的该项目实际操纵人、运作人、协调人、负责人身份也没有变更,继续充当各自角色。

被害人与该项目的前因后果:

前因:杨巍与丁焕春、范博等人先前不认识,是经一个叫丁俊涛的中间人撮合后才因该项目认识的。

丁焕春身为项目总负责人、操纵人,本应该依据所负责任、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义务,然而,却非要采取强行索要手段向被害人及不同施工标段施工单位索要现金数笔(二十万、十万、三万、二万)不等。向不同施工标段施工单位索要钱款理由是“不给他索要的现金好处费,他就找各种不同理由不让施工单位继续施作业,给钱了、达到其目的了就可以0K”,丁焕春的这种有目的性的威胁索要行为,就是违背他人意愿的敲诈勒索行为,且多笔,数额己达数十万元。这种依附农业项目工程、依仗社会关系和“权利”的故意勒索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和制裁。

后果:和龙市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前期工程总投资是8000余万元,共涉及数个乡镇、数个标段,均在丁焕春与范博等人手中控制。依据先期与被害人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理应按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向被害人履行给付款义务,然而,当被害人前期己经垫付数百万元施工钱款,他们确总是找各种理由拒不向被害人支付承诺的工程进度拔款,至使被害人被逼到今天这种举步为坚结局。

继续垫付施工,丁焕春等人还是不履约,不继续垫资施工,丁焕春等人就让其退场。

期间,丁焕春等人还对被害人进行其他各种莫须有的刁难,比如:被害人施工量不准,被害人不乖乖听他话、不学其他标段施工队伍都按他的逼迫暗示,忍气吞声去主动退场、默认下冤枉账等等损招计量。

被害人向丁焕春等人要的是工程进度拔款,而非是工程竣工款,是按协约条款约定向其主张权益,并非无理行为。因此,丁焕春等人对外所强调的“该工程还没有完工、没有经过第三方验收,所以才不能给我付款是黑心恶意,是无耻无赖行为。

同时丁焕春等人向业主方——和龙市农业农村局所汇报的情况是经过他们杜撰歪曲的,被害人的合理诉求大部分被断章取义。这直接导致业主方和龙市农业农村局对被害人主张全盘误解,激化了矛盾!同时,丁焕春与业主方背后的某种不可告人的特殊联系注定造成被害人今天所面临的这种被动局面。被害人工程按质按量没少干,资金全额没少垫付,却不能按合同约定收到对方理应给付的钱款能,怎能继续心安的再去垫付施工?

查询丁焕春、范博等人在和龙市该起农业工程投资项目中的职务关系:该农业惠民工程施工项目,是近年来和龙市少有争取到的中央省市财政投资项目。项目本身应该是得到了和龙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可查询到的文书中显示:项目业主方系和龙市农业农村局。项目重标方是:吉林筑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而相关文书里面显示提到的,中京建业(陕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龙分公司(自诩是甲方)确与该项目没有任何实质关系。丁焕春等人也未在此公司里面有任何任职职务。但丁焕春等人手里面确有中京建业和龙分公司的各种公章,并且还亲手持公章与被害人于2023年11月7日,签订了此农业工程项目的工程分包合同。

丁焕春与唯一中标方吉林筑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没有任何实质人事关系,但确统管着整个项目工程。在项目没中标之初直至被害人垫付施工至今,从未见到过中标方吉筑雅公司出现一人一物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因此可推断,和龙市该项设施农业惠民工程初始就是被丁焕春等不明身份人员操纵控制。

同时据被害人掌握,中标方吉林筑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该向相关部门预交的工程总造价的8000多万元的工资保证金3%,他们也都没有依法缴付。因为他们仰仗背后的权贵保护伞,玩的就是空手套。

该项农业农村惠民工程,应该说也是和龙市近年来少有的重大农业项目。(一期工程8000余万元,听说后续二期工程还有近亿元投资)但就是这种严谨的涉农工程项目,前期就出现这种不法分子掌控操纵围标、串标、随意挂靠、胡乱层层发包分包,管理混乱局面,实属是严令禁止行为和相关部门重点打击现象。应该引起延边州委,吉林省委高度重视!

目前,全国各地在此领域多次多发出现问题,中央相关部委已经联合各省市出台多项打击惩治措施,坚决肃清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7月19日上年9时许,媒介就上述问题线索向和龙市市委书记递送反映材料。当时市委书记不在办公室,于是将材料交由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请其向领导转交引起重视。

7月31日上午8时许,媒介再次致电和龙市委办,询问材料转交情况,至今(2024年8月2日),和龙市委没有就此事做出任何回复。其间,该涉问题项目其他施工标段,施工当事人也打电话找到被害人,向媒介反映雷同于和他一样处境的问题线索。

情况反映人:杨巍 

18698452155

2024年8月2日